随着宏观经济持续下行,实体行业去产能压力不断增大,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持续“双升”。2016年末的不良贷款余额,从2015年末的12744亿上升到15122亿,增长18.66%,不良贷款率也从2015年末的1.67%上升到1.74%。
在供给侧改革持续深化的大背景下,不良资产规模和处置难度不断增加,商业银行必将逐渐加大转让处置的力度,如何有效、合规处置和化解不良贷款,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成为银行机构不可避免的重要课题。
商业银行处置不良贷款的方式多种多样,以下从两方面阐述:
一、传统类处置方式
现金清收包括包括协商催收和诉讼催收。
协商催收是商业银行化解不良的首选方式,银行在做好还款提示的前提下,对借款人持续进行电话催收及实地催收。清收处置的效果主要取决于借款人的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如果借款人的还款意愿产生变化,就不得不采取其他清收手段;协商催收手段的基础在于借款人借款单一或其他债权人不会采取法律诉讼,可变因素较多,需时刻关注并调整清收策略。
诉讼催收是指银行就到期未受清偿的债权,依法向管辖法院(或仲裁机构)提交诉讼、仲裁、申请支付令或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等,通过管辖法院(或仲裁机构)的判决(或裁决)、裁定,确立债权的合法性,依据判决书或裁定书回收债权,或者依靠强制执行程序(含和解)收回债权的清收处置方式。诉讼催收结果不可控,受司法环境影响,效率较低、流程较长,成本较高。
贷款重组是指银行由于借款人财务状况恶化,或无力还款而对借款合同还款条款做出调整的过程。该方式债权人通常可以获得较高的受偿甚至全额受偿,而债务人通过重组方式亦可能获得重生的机会。但是债权人在重组过程中可能承担的风险也更大。贷款重组约束债务人的仅仅是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没有其他公权力(如法院)的介入,因此债权人仅能通过常规的贷后管理来了解和控制债务人,在重组过程中的不确定性较高。
贷款核销是指银行按照财政部《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版)》(财金〔2015〕60号)的要求,将尽职追索后仍无法收回的贷款从利润中注销的行为。并非所有的不良贷款都可以核销,只有认定为呆账的不良贷款才可以核销。会带来很大的风险,包括道德风险和操作风险。“虚假核销”就是这些风险的表现。如:媒体曾经报道的某信用社伪造68份“死亡名单”核销贷款的案件就是此类风险的典型案例。
批量转让是指金融企业对一定规模的不良资产(10户/项以上)进行组包,将不良资产及全部相关权利义务定向转让给资产管理公司的行为。2017年4月25日,银监会下发《关于公布云南省、海南省、湖北省、福建省、山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天津市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名单的通知》,在公布了7家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名单的同时,降低了不良资产批量转让门槛,将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组包户数由10户以上降低为3户及以上。意味着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继续扩容的同时,资产处置将效率越来越高。
商业银行通过批量转让,可以实现不良资产的快速处置。迅速改善商业银行的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质量,提高经营效益。但同时会存在议价,影响回收价值最大化,存在处置损失,且个人贷款不得转让,转让标的有一定的局限性。
随着银行不良资产加速暴露,批量转让已逐步成为不良处置的主要方式。
二、非传统类处置方式
传统的处置方式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恢复资产质量,但时间成本和折扣都非常高,既难以满足在关键节点出表的紧急需求又要彻底放弃可能的处置收益。于是,利用大资管技术降低不良率和处置不良资产的业务形式就应运而生。
指在中国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他经监管部门认定的金融机构作为发起机构,将不良贷款信托给受托机构,由受托机构以资产支持证券的形式向投资机构发行受益证券,以该不良贷款所产生的现金支付资产支持证券收益的证券化融资工具。
2016年5月27日,中行发行试点重启后全国首单不良资产支持证券(ABS)——中誉2016年第一期不良资产支持证券,标志着暂停八年的商业银行不良贷款证券化重启后正式落地。2016 年全国不良贷款资产支持证券共计发行14 期,发行总额156.10 亿元。
不良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监管要求以所持不良资产对应的本金、利息和其他约定款项的权利作为流转标的,经银登中心备案登记后进行转让,并由受让方继受的业务,不良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为银行依法合规地化解不良资产开辟了新的渠道。不久前,江苏银行与华能贵诚信托通过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开展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
不良ABS和不良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最明显的区别是发行平台不一样。就已发行的产品而言,前者都是在银行间市场发行,后者是在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发行的。前者规模比较大,入池的户数比较多;而后者的规模相对较小。
自2012年淘宝网推出网络司法拍卖不良资产以来,“互联网+不良资产处置”业务快速发展。网络化的不良资产处置基于互联网的“价值发现”和“市场发现”功能,能够对错配的资产进行重新配置,为不良资产处置提供了新的可能解决方案。但目前“互联网+不良资产处置”业务仍处于探索阶段,存在缺乏相应的业务资质、目标客户的定位不清晰、信息披露不充分以及不良资产处置作为非标准化业务仅依靠平台线上化操作难度大等问题。
债转股指银行将不良贷款转移给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将债权转换为股权。AMC成为企业阶段性持股的股东,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参与公司重大事务决策,但不参与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在企业经济状况好转以后,通过上市、转让或企业回购形式回收这笔资金。
该方式使得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加大,如债转股实施主体是银行子公司,则从合并报表角度看,银行面临股权下跌的市场风险。如果银行不能在较短的时间内以适当的价格将所持有的股权转让出去,就会带来较大的资本占用压力;且全面铺开难度较大,债转股对目标企业要求较高。
2016年12月,发改委出台《市场化银行债券转股权专项债券发行指引》,确立了债转股专项债的发行条件。2017年5月17日,发改委批准了陕西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市场化银行债券篆股权专项债券,成为首单获批的债转股专项债券,意味着债转股进程的进一步深化:一方面地方金控公司已经开始涉足债转股,另一方面债转股资金来源进一步得到拓展。